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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小札

2024年07月24日07:10

来源:大河网-dafabet唯一官方网站_大发888体育-游戏|下载日报

  □李成

  螳螂

  我知道“螳螂”这个名词比见到实物要早,或者说知道这种昆虫多年后才跟“螳螂”实物对上号。

  我知道它,是因为涉及它的两个成语典故。一个是“螳臂当车”,出自《庄子·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说这话的是蘧伯玉。他是回答颜阖如何教导卫国太子之问才说的,意思是应因势利导,不要“硬来”。二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出自刘向的《说苑·正谏》:“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其实这个典故也脱胎于《庄子》,在其《山木》一文中有:“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这是比喻有人只知眼前的利益,不知身后的危险;我却从中看到了一物降一物的食物链,推知自然界的生生不息。

  我早年生活在乡间,那里有许多庄稼地和草坡。我们从田头地角和长满青草的地方走过,随时都可以看到各种小动物跃出,其中就有螳螂、蚱蜢之类的,正如《诗经·草虫》所云:“喓喓草虫,趯趯阜螽。”它们跑出来,又跳又蹦的,引得小孩子们追在后面捕捉,捉到以后,放在手心里把玩,仿佛是一只活的玩偶,看它做出各种动作,甚至总想逃跑,于是再来一番欲擒故纵,乐此不疲。

  这当中大家最喜欢的是螳螂。当然我们不是叫它螳螂,至于叫什么,我如今已经忘记。螳螂惹人喜爱,是因为它长得可爱:通体绿色,细长腰身,前后肢都长到夸张的程度,以致不得不一折一叠,才能行动。所以它的动作像机器人似的,稍微一动,幅度都挺大。加上那么大一个头颅,锯齿形的牙嘴,颇近似电影里的外星人。重要的是它人畜无害。不会咬人,加上给人清爽、干净的感觉,这决定了它成为孩子们的玩物。除了玩,他们还把它捉到自己身上长了瘊子的地方,让它发挥其长,用那一对锯齿,通过轻轻啮啃,把那瘊子咬掉。据说颇有效,可惜我并没有亲见。

  离乡之后,我再没见过这类昆虫了。现在生长在城市的孩子估计也很少能见到螳螂之类的小动物了,更不要说亲密接触了。那么,现在热播的谍战剧何以命名为《螳螂》或《黄雀》,他们或许就比较懵懂。

  

  关于蝶,我一直很惊异:这么漂亮的蝴蝶竟是由丑陋,甚至令人厌恶的毛毛虫变成的。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神奇。

  还有那令人惊叹的奇观:蝴蝶泉。可能还不止一处,但最著名的是dafabet唯一官方网站_大发888体育-游戏|下载云南大理的蝴蝶泉。据说每年三月到五月,无数只蝴蝶飞来泉边树上,络绎缤纷,翩翩飞舞,五色焕然;有的还像玩杂技一样,连须钩足,自树巅倒悬而下及于泉面,可谓叹为观止。

  据说还有一种“帝王蝶”,北美最普通常见的蝴蝶,像候鸟一样,年年都从南到北,穿越四千公里回到故地。途中它们甚至要数代接力,才能完成这一使命。它们栖息在树上,密密麻麻,遍布枝干,简直比树叶还要多,还要精彩。这不仅令人惊叹,还会钦佩不已。至于何以如此,我们仍不得而知,不得不感叹:万物静默如谜。

  确实,大自然处处充满神奇和奥妙。这就为人类的想象和文艺创作留足了空间。古往今来,有那么多的作品都写到了蝶,通过它寄托作家们无数绮丽的梦幻与哲思。

  人所共知的有庄周梦蝶:“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这个故事本身又引发人多少遐想,乃至成为一文学母题。

  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的故事,上演的是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生死不渝的爱情悲剧,表现它的戏曲与音乐早已成为经典。

  还有许多咏蝶的诗歌,也如蝴蝶种类的五彩缤纷,斑斓似锦。甚至连草莽英雄亦有一句:“蕊寒香冷蝶难来”,遍传人口。

  在外国诗人当中,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女诗人萨克斯写的一首《蝴蝶》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或许是因为这位原籍德国的犹太诗人,在纳粹统治期间经历了种种死亡、迫害与逃亡之苦厄,诗中总寄寓有身世之痛。《蝴蝶》也不例外:

  那么美妙的来世/绘入你的尘土/穿过火焰的地心/穿过地球的石壳/递上你/转瞬间编织的告别。

  蝴蝶/一切生物的晚安/生命的重量/随你的翅膀/下落到玫瑰上/玫瑰随着向家的光憔悴。

  那么美妙的来世/绘入你的尘土/王家的徽号/在空中的秘密。

  我一直疑惑,为什么毛毛虫生出的蝴蝶其颜色、花斑却各种各样,或许从这首诗里一个“绘”字能得到些启示。

  牛虻

  现在的城市孩子恐怕根本不知牛虻为何物,然而我们这些农村出来的孩子当年却是司空见惯。

  牛虻,形似苍蝇,比苍蝇略大,体格也要强壮,所以这种双翅目虻科昆虫又名牛苍蝇、牛蚊子。据百度解释,“雄牛虻有华美的色彩和斑纹,雌虫口器锋利如刀片”。

  牛虻给人的印象是其很强的吸血性,这主要是它的雌虫,据说这是产育后代的需要,雄性成虫只取食花粉和花蜜。

  牛虻之得名,是因为喜食牛的血液。一旦见到牛,它就会飞扑过去,牢牢叮在牛的皮肤上,不喝足血,它不会放手,而且往往好几只,甚至成群结队。我在乡村里所见,几乎每一头牛身上都有几只牛虻。它们还不会像苍蝇那样一有惊动就脱离,上下左右飞绕、盘旋,甚至发出声音即所谓“嗡嗡叫”,牛虻一般直取目标,一叮上去就不会轻易松口,除非遭受驱赶或拍击,它才被迫离开,但转眼它又叮了上去,非常顽强,也很直接,根本不讲“客气”。所以我小时候,就感受到牛虻是牛的一大害物,让牛受的苦真可说是不堪忍受。然而怎么办呢,牛也只得忍受,最多用尾巴扫几下臀部,或靠着树干、墙壁蹭蹭。尤其是那受了伤、破了皮、露出血肉的牛,那牛虻又偏偏喜爱叮咬它的伤处,更让人同情不已。我偶尔见此状,总要拿苍蝇拍去拍击,可也收效甚微。稍有不慎,我自己还被它咬了几下,一个个大包又痛又痒,半天下不去,不由对“牛命”更感到可悲,对牛的耕地犁田更是崇敬和感激。

  有一部写革命者的小说名著取名《牛虻》,或许是少年时代留下的牛虻印象影响了我,我一直不太喜欢这个书名。但我觉得,拿牛虻那种顽强、执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以喻革命者的坚韧不拔,也有几分贴切。书中的一句诗也很有感染力,值得一记: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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