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持续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为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打击治理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司法实践需要,“两高一部”经深入调研、反复会商,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共同制定《意见》。
《意见》共三部分十六条,规定了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意见》强调,当前要突出四个惩治重点: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
《意见》突出强调,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证据为中心,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全面收集、审查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办理。《意见》同时强调,办理跨境电诈等犯罪案件,要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区别对待、宽严并用、罚当其罪的总体要求,既坚持“总体从严”,从强制措施、起诉裁量、量刑幅度、财产刑适用等方面提出严的要求;又注重“宽以济严”,根据行为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不同地位作用,规定不同的刑事责任,对确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人员,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依法从宽处理。
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打财断血”、铲除经济基础、从严惩治犯罪的必然要求。《意见》第15条强调,要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针对当前跨境电诈案件幕后“金主”、其他组织者、领导者逃匿境外问题,《意见》第16条还对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出提示性规定,引导办案机关积极适用,依法追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两高一部”还发布了10件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件近年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件。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政法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dafabet唯一官方网站_大发888体育-游戏|下载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积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