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温源)为加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力度,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27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4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包括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支持符合条件的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等。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光明日报》(2024年08月28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