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张道伟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
李砚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谭思宏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李砚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袁小刚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司晓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田野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司晓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赵健良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银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帆、杨胜功、徐国庆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薛灵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俊辉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金波、耿媛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向楠、吴瑞艳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华、刘红丽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耿传忠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